幸福相机 Happiness Camer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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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荐:幸福相机
系统:安卓V2.3以上
版本:1.1
大小:13.7MB
语言:英文
下载:1.3万次下载
更新时间:2014-05-22
评价:
- 游戏介绍
- 软件截图
- 软件攻略
幸福相机是一款能够发现更多幸福的相机。 它采取双镜头摄影模式,你需要按下两次快门来构成你的作品。第一个镜头请拍下令你感到幸福的画面。第二个镜头将会拍下你自己发现幸福的表情。最后两张相片将合而为一,呈现出这份幸福的全貌。当然你也可以发挥创意,将两张相片组合成一张有趣的画面。 我们相信,在发现幸福的当下,其实你就成为了一个幸福的人。使用幸福相机拍下幸福,也拍下置身幸福中的你。 祝福你透过幸福相机,发现更多幸福。 2013国泰金融集团幸福网站活动办法综合企划处 公关部102. 2.00 壹、 主办单位:国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「国泰金控」) 国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「国泰人寿」) 国泰世华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「国泰世华银行」) 国泰世纪产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「国泰产险」) 国泰综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「国泰证券」) 贰、 承办暨网站规划执行单位:奥美广告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承办单位)参、 网站活动名称:「幸福是…」 肆、 网站开放期间:自2013年02月08日12时起至2014年01月30日23时止 伍、 活动办法: 一、 活动方式:透过『国泰幸福相机APP』于生活随处拍下自己与幸福瞬间的情景(此APP属双镜头式拍摄),于手机编辑个人对于幸福的注解,并以个人Facebook帐号登入,上传至本活动网站(http://happinessis.com.tw/),建立个人幸福日记,分享每一个幸福瞬间,并提供主办及承办单位于国泰金融集团之广告或相关活动中使用。 二、 参加资格:全民皆可参与,无年龄限制。 陆、活动注意事项 1. 参加者(未成年者包含其法定代理人,以下同)于幸福网站登录数据参加本活动之同时,即表示已详阅及同意本活动办法之相关规定,并明确了解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得因本活动之一切需要、统计报告、电视广告、平面广告、户外广告、网路广告、为履行法定义务、契约义务、其他法令许可目的,及诉讼、非讼、仲裁或其他纷争解决事件之处理(下称搜集目的) ,得将参加者提供之照片、Facebook帐号、姓名、生日、性别、居住等信息及其他于活动相关书件、契约内容所载或依法可得搜集之个人数据,于前开个人数据搜集之特定目的存续期间、相关法令规定及为活动参加者之相关权益(如预备未来供本活动参加者查询)之期间(以孰后届至者为准),供主办单位、承办单位、本活动之委外厂商及依法有权机关(构)与金融监理机关,以自动化机器或其他非自动化之利用方式,于前揭利用对象之国内及国外所在地,依个人数据保护相关法规搜集、处理、国际传输及利用。惟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未经参加者之同意,不得利用其所提供之个人数据进行商业行销行为。 2. 参加者于本活动期间内就其提供之个人数据,得依个人数据保护法等相关法规,统一向承办单位行使下列权利(1)查询、请求阅览或请求制给复制本,而承办单位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;(2)请求补充或更正个人数据,惟依法需先适当释明其原因及事实;(3)请求停止搜集;(4)在个人数据正确性有争议时,请求停止处理或利用本人之个人数据,惟主(/承)办单位因执行业务所必须并注明其争议或本人书面同意时不在此限;(5)于前开搜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届满时,请求删除、停止处理或利用本人之个人数据,惟主(/承)办单位因执行业务所必须或经本人书面同意者不在此限。参加者得自由选择是否提供完整数据,若选择不提供个人数据、或提供之个人数据不完全或不正确、或请求删除或停止搜集、处理与利用其个人数据者,将丧失本活动之参加资格。 3. 因不可归责于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之事由,致使参加者所登录之数据有遗失、错误、无法辨识或损毁所导致数据无效之情况,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不负任何法律责任。 4. 参加者于参加本活动之同时,即同意遵守主(/承)办单位的使用规范及其他交易有关之规定,如有违反,主(/承)办单位得取消其参加资格,并就因此所生之损害,得向参加者请求损害赔偿。 5. 参加者应担保于幸福网站上传之照片及注解文字(下称参加作品)拥有合法之权利(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、肖像等人格权),绝无侵害他人智慧财产权或其他权利之情事,以及同意将参加作品无偿授权主(/承)办单位使用(包括但不限于编辑、重制、公开展示、散布、电视广告、平面广告、户外广告、网路广告等)。参加者违反其同意暨担保内容者,主(/承)办单位得取消参加资格,相关法律责任由参加者自行负责,概与主(/承)办单位无关,如致主(/承)办单位受有损害者,并应负赔偿之责任(包括但不限于所支出之律师费、诉讼费)。 6. 参加者保证所有填写或提出之数据均为真实且正确,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有审核参加者资格之权利,若有冒用他人身分、散发违反善良风俗之影像、侵害他人权利(包括但不限于智慧财产权、人格权、肖像权及隐私权等),或其他不符合活动办法者,得取消其参加资格并移除相关内容;若有造成主(/承)办单位之损害,参加者应自负相关法律责任。 7. 参加者如因参加本活动而遭受任何损失,主(/承)办单位不负任何责任。 8. 主办单位保有以公告方式随时解释、补充、修改、变更本活动办法之权利;若因非可归责于主办单位之事由而无法进行时,主办单位有权决定取消、终止、或暂停本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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